发布会现场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3月14日上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金融审判庭庭长曹晓辉通报该法院2016年度金融案件审判情况。新闻发布会由魏都区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副新闻发言人和忠主持。
2016年,魏都区法院立足金融商事审判实践,主动适应金融审判新常态,积极回应金融改革创新的实际需求,公正稳妥审理各类金融案件,不断提升金融审判水平。在正常审结本年度新收案件的同时,也加快了旧存案件的清理速度。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为金融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度,魏都区人民法院共新收金融案件731件,现已审结700件,未结31件,结案率95.7%。2017年1月1日-3月10日,新收金融案件251件,与去年同期199件相比,增加了52件,处于上升趋势。
各银行涉诉情况:魏都区人民法院2016年全年共受理涉及银行案件731件。其中民生银行221件,中原银行114件,建设银行67件,工商银行55件,浦发银行54件,招商银行45件,许都农商行40件,交通银行43件,邮储银行34件,光大银行25件,中国银行17件,农业银行8件,魏都农商行7件。2017年1月1日-3月10日,新收金融案件251件,其中中原银行65件,民生银行49件,招商银行26件,浦发银行23件,交通银行21件,建设银行18件,中国银行15件,工商银行12件,许都农商行9件,邮储银行5件,魏都农商行3件,农业银行2件,光大银行1件。
据和忠在发布会上介绍,关于金融案件成因,首先是由于银行自身的原因。一是部分银行贷前审查不严、贷后监督不力,很多贷款贷出后并没有用于企业经营,而是被挪作他用;二是信贷人员违规、违法操作。个别信贷人员责任心不强,不严格执行放贷程序规定;三是“三户联保”、“五户联保”、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增多,银行贷款程序存在漏洞,涉诉的当事人跑路现象普遍,贷款金额难以在短期收回。
其次是贷款企业的原因。一是企业过度膨胀引发信贷违约风险。部分企业在自身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大量依靠银行贷款投入经营,盲目扩张,涉足本企业并不擅长的陌生领域,企业资产和规模迅速膨胀,但管理和市场需求没有同步跟进,导致企业资金结构脆弱,抗风险能力不足;二是企业存在金融投机行为。部分借款企业缺乏诚信意识,贷款动机不纯,套取银行贷款。有的企业不注重发展实业,将银行贷款投机高风险行业,比如房地产业。
再者是由于外部环境方面的原因。近年来,在经济下行、社会总需求下降的大背景下,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之受国内外市场影响,企业经营压力增加,产品积压,企业主营收入和利润大幅下降甚至持续亏损。国家严格金融信贷审批之后,众多中小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融资,而民间借贷利率畸高,企业融资成本增加。2014年开始,民间借贷风险凸显,牵涉其中的企业遭遇灾难性危机,风险传导至金融信贷市场,讨债诉讼集中爆发。
新闻发布会上,曹晓辉分析了关于金融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同时,会上围绕金融案件就民生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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