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赵恒星)近日,记者从许昌检验检疫局获悉,河南一木制品生产企业的一批松木制品遭韩方拦截,最终作退运处理,原因是该批货物未按韩方要求实施热处理。
据了解,该企业一直从事松木制品的对韩出口贸易,出口前对成品实施溴甲烷熏蒸处理,在此之前,从未发生过任何遭拦截、退货等情况。
河南检验检疫局通过质检总局积极协调韩国驻华大使馆咨询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得知,韩国植物保护法案规定,禁止进口所有松属(Pinus spp.)、落叶松属(Larix spp.)和雪松属(Cedrus spp.)的苗木或木制品,除非进行热处理,并随附中国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证书上标明热处理公司名称、注册号、热处理的持续时间和处理温度。韩方对松木制品原材料的热处理指标为木心温度达到56℃以上并至少持续30分钟。
许昌检验检疫局特别提醒,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给出口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韩松木制品生产企业需积极联系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并按照韩方要求做好松木制品的热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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