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检查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胡斌)近日,记者从襄城县汾陈食药监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60批次祛斑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知》(〔2016〕170号)的指示精神,保障辖区化妆品使用安全,该所对全乡化妆品经营、兼营、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全面覆盖了辖区超市、化妆品专营店、美容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执法人员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存在涉及的60批次化妆品进行了详细排查;同时以此次祛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为切入点,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索证索票、产品检验报告、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从具有合法资质的厂家购进化妆品,完善进货查验制度,把好进货查验关。
截至目前,襄城县汾陈监管所已做到辖区排查全覆盖,未发现有销售或使用涉及的6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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