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王春艳)2017年1月5日下午,许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传达《中共许昌县委关于建立完善“四项机制”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会上,许昌县食药监局纪检组长黄晓起传达了《中共许昌县委关于建立完善“四项机制”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一是建立明责机制,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二是建立切实机制,实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三是建立示范机制,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分包全面从严治党联系点制度;四是建立保障机制,在全县各级党委党委(党组)成立责任办公室。
许昌县食药监局局长陆军指出,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该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体状况良好,突出表现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理解认识更深刻了,责任担当意识更强了,抓责任落实的举措更丰富具体了,层层传导压力的责任体系更健全了。接下来,该局要对照《实施意见》具体要求,尤其是领导班子要切实负起责任,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抓好落实,通过领导班子的示范效应,推动“四项机制”真正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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