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制定高标准粮田设施管护办法

2016-12-13 09:2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苏可喜)近日,鄢陵县国土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河南省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鄢陵县高标准粮田设施管护办法》(鄢政办【2016】52号),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真正做到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建好一处、管好一处、用好一处,确保发挥工程的长期效益,并切实做好全县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规范和加强对提高粮食高标准粮田区域内农田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

  据了解,《办法》规定,高标准粮田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后应及时交付乡镇使用和管护,建后的基础设施管护、维修、补植、补造等,由项目所在乡镇负责。高标准粮田设施管护维修所需资金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坚持“以工程养工程”乡镇财政适当补贴等多种方式,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并制定了详细的高标准粮田设施管护办法,明确了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内容、管护措施、管护宣传、管护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同时,为进一步激励做好高标准粮田设施管护工作的积极性,鄢陵县政府将对在高标准粮田设施管护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破坏基础设施、设备的人员给予严厉惩罚。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因管护人员失职失责,造成管护区设施不能正常发挥效益,甚至严重损毁的,将严格追究管护人员的责任,直至解聘。对有意损坏高标准粮田设施或不听劝阻寻衅滋事、殴打管护人员的,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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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杜雨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