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唐海燕)正月寒冷的风雪,挡不住闫某某脸上的喜悦,快步上前紧紧握住执行法官们的手,连声感谢:“太感谢你们了,为了我的案件费尽了心,这下我心里算是有了着落了。”边说边连忙将三面锦旗交到河南睢县法院执行法官们的手上。
闫某某因故将范某某、睢县某出租车有限公司诉讼至法院,睢县法院于2015年作出(2015)睢民初字第1040号民事判决书,经审理判决范某某、商丘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连带返还闫某某捷达出租车,并与睢县某出租车有限公司连带赔偿闫某某损失6600元。判定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绝履行赔偿及返还申请人财物。执行法官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范某某银行存款,将判决赔偿款执行到位。因被执行人将车辆藏匿,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均未到庭说明情况。在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沟通,在法治报的公告,拉失信人名单等措施下,仍拒绝履行,其行为已涉嫌触犯了刑法,故报请公安局依法对范某某、商丘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立案侦查,对牌号为豫NT2##2捷达车进行查封,防止其被转移,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执行法官们的执着办案,案件取得了圆满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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