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证男子用记号笔写车牌被商丘交警查获

2016-12-07 09:5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李健全)12月5日下午,周口一名31岁男子驾驶一辆面包车去商丘高铁市场拉货途中,其所驾驶的面包车后牌照不翼而飞,男子竟出花招,用随身所带的记号笔将原车号书写上去。
  
套证男子用记号笔写车牌  

套证男子用记号笔写车牌

  当日下午2时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建设中队中队长袁统超、执勤交警李再冰、刘晨在道北建设路上拍违章停车时,发现一辆车牌为豫P0651F的面包车由东向西行驶引起执勤交警注意,面包车的后牌照是用黑色记号笔粗劣的标记,中队长袁统超与执勤交警李再冰、刘晨一起将该车拦下,查询其驾驶证、行车证时,该男子遮遮掩掩不肯说实话,经过民警耐心沟通下,向其讲述法律、政策后,可疑男子终于将驾驶证、行车证交了出来,民警将可疑男子带到梁园战区建设派出所通过人民警察网查询其身份证信息,证实该男子闫某套用宁真光的驾驶证。执勤交警李再冰、刘晨将套牌车辆暂扣至建设派出所后,将该男子带至交警一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12月6日上午9时许,交警一大队办案民警张晓峰、辅警靖超在交警支队一楼审讯室对伪造车牌套证男子闫某进行案件询问,该男子闫某套用宁真光的驾驶证已两年了,其平时在老家做些小生意,该男子为了图方便套用他人驾驶证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商丘交警真厉害,我以为车牌子掉了用黑色记号笔写写就没事了,没想到还是被查住了,连套用别人驾驶证的事也暴露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悔不该当初贪图一时方便而触犯了法律,”闫某后悔地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茹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