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国土资源局“四个完善”收缴土地出让金

2016-09-13 11:1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袁鹏)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督察调研工作的函》(国土督察济函[2016]71号)文件指示精神,睢县国土资源局对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土地出让,逐宗检查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并通过自查上报系统填写《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自查表》。强力推进“四个完善”机制加大土地出让金收缴力度。

  完善土地出让金、利息、违约金收缴管理监督检查制度。该局成立批后监管中队,完善了针对出让金、滞纳金催缴的机制对县财政局、批后监管中队实施监督检查的职责进行细化和明确。建立出让金催缴制度,出让合同经双方签订,出让金催缴程序即启动,根据出让合同,在约定缴款期限临近时主动与用地单位联系,随时掌握缴款情况。

  完善土地出让交易制度,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提高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比例,缩短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明确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事项和违约责任。建立土地出让金收缴台帐。以土地供应台帐为基础,对全县土地出让金欠缴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项列出欠缴单位, 欠款数额、时间、原因等,做好收缴基础工作。

  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因城市规划需要调整土地用途或提高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的变更程序和出让金补缴相关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加大欠缴催收力度。对欠缴单位逐家下达《催缴土地出让金通知》进行电话联系和上门催缴,认真研究分析开发商欠缴的原因,对无任何理由欠缴出让金的单位,按照《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出让合同,以确保欠缴土地出让金催缴到位。

  完善实行“净地”出让制度。不具备“净地”条件的土地不得出让。加强已供土地的监管力度。加强批准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定期开展动态巡查,督促用地单位设立土地开发利用公示牌。

责编:孟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