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彭景元)商丘市两级法院按照省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案件异地管辖工作在该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按照《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异地执行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永城市、夏邑县互为异地执行案件管辖法院。
6月7日,家住夏邑县的申请执行人戚某某依据夏邑县人民法院的生效民事判决,通过夏邑县法院递交申请材料,申请对被执行人李某、岳某某(系李某之妻)强制执行。夏邑县法院收取申请材料后,告知申请执行人戚某某该案件将按照执行异地管辖相关规定由永城市法院立案执行,并与当日将申请材料向永城市法院进行了移交。戚某某对此很不理解,当众讲了不少牢骚话。
永城市法院接到该案的申请材料后随即进行了立案登记并转交该院执行局办理。通过电脑随机分案,该案件的承办任务落在了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梁宁的身上。作为该案的承办执行法官,梁宁及时与申请执行人取得了联系,告知其该案已由永城市法院立案办理,并通过阅卷了解基本案情。该案是由夏邑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戚某某诉李某、岳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夏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李某、岳某某偿还戚某某现金及利息共计65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岳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戚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案情后,梁宁与办案人员一起迅速投入到该案的办理中。在夏邑县法院干警的配合下,他了解到二被执行人均在上海工作,并获得了其联系方式,经与二被执行人联系,二人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二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后发现,其行银行存款较少,岳某某名下一辆别克轿车也在上海。要想办结该案,必须远赴上海找到二被执行人。
梁宁将案件办理情况向该院院长江长涛汇报后,江长涛院长提出明确要求:异地执行案件要想尽一切办法尽快办理,必要时该采取强制措施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不能冷了申请执行人的心,不能让他们感觉到异地管辖了案子就难办了。在得到院领导的支持后,梁宁带领该院两名执行干警组成办案组,于7月11日下午踏上了奔赴上海的列车。
次日上午,梁宁一行3人到达上海后,顾不上休息,立即与二被执行人工作所在地(青浦区)派出所取得联系,通过该派出所民警查到了二被执行人暂住地,他们又立刻赶到该地所属村委会,调查二被执行人活动情况。在村委协管员的帮助下,他们很快便确定了二被执行人的住处,并掌握到被执行人岳某某休班在家的情况。为保证安全稳妥执行,他们请求所在地派出所(凤溪派出所)干警予以协助,在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内迅速将岳某某带至该地所属派出所。
顺利地找到了被执行人岳某某,梁宁和干警们算是松了一口气。干警们立刻对岳某某进行询问,但岳某某以无力履行为由,拒不还款。干警们在制作完执行询问笔录后,经过合议,决定对岳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并宣布对其司法拘留,暂由所在派出所干警协助看管。随后,干警们联系另一被执行人李某,告知其已对被执行人岳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得知其妻被宣布拘留后,迫于压力,同意履行还款义务,至此,案件终于有了希望。
梁宁将永城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帐户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給被执行人李某后,突然感觉身体不适,随后便出现上吐下泻,在安排好等待李某交款事宜后,不得不住进了就近的医院。入院后梁宁出现持续高烧,神智有些恍惚,经过四五个小时的输液治疗,直到当日下午3:00,体温才有所下降,但整个人已经虚脱了。下午3:30分,被执行人李某打来电话,说案款己全额打至永城市法院帐户,经办案干警核实,该款确己到帐。听到这一好消息,躺在病床上的梁宁立刻精神起来,该案至此已顺利执结,干警们心头的这块石头才算真正落地。经向院领导请示,办案组依法撤销了对岳某某的拘留决定,梁宁病情好转后,他们踏上了返程的列车。
返回后,梁宁拨通了申请执行人戚某某的电话,告知其可以到永城市法院办理执行款领取手续时,戚某某十分惊讶地说:“我可以去领钱了吗?这案子办得真够快,太谢谢你们了,我去领钱那天得当面給你们道谢,我之前还真是误会你们了,这异地执行对我们来说还真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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