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丘市公共交通公民乘坐出租汽车安全须知

2016-02-02 11:3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 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道城市流动的风景线,为架起广大公民与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沟通桥梁,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出租汽车驾驶员规范经营,文明服务,根据《交通安全法》、《出租汽车服务规范》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丘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特向广大公民发出《公民乘坐出租汽车安全须知》,更好的维护广大公民的合法利益,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构建和谐交通。

  一、乘客为何要向驾驶员所取车票?

  1、确保乘客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2、当物品不慎遗失,可根据车票信息轻松找到所乘出租车;

  3、如发现发票没有加盖印章的,可拨打12366举报。

  二、为何要出租车打表计费?

  1、统一行业计价标准,体现公平、合理;

  2、避免因运价引起驾驶员和乘客纠纷。

  三、乘客乘车中如何维权?

  1、掌握证据,利用手机录音、录像等功能记录驾驶员的违规行为;

  2、记住所乘车辆牌照号码、所属公司;

  3、对于不打表、拒载、不按计价器收费等违规行为,应第一时间拨打监督电话:12328或12358

  四、出租汽车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需要乘坐出租汽车是,切不可站在机动车道上拦车,要在出租汽车扬招站或者出租汽车可以停车的地方上下车;

  2、按核定载客数乘坐,不得超员乘坐;

  3、关好车门,坐稳扶牢,严禁将肢体探出车外;

  4、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

  5、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

  6、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

  7、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

  8、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

  9、遵守电召服务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乘车(我市暂未安装);

  10、按照规定支付车费;

  11、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五、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1、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计价器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

  2、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3、驾驶员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

  4、驾驶员拒绝按规定接受刷卡付费的(我市暂未安装)。

  六、乘坐“黑出租”有何害处?

  1、黑车通常保险手续不全,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利益无法保障;

  2、驾驶员未经专业培训,无从业资格证,乘车安全无法保障;

  3、乘坐黑出租车的乘客,不仅无法得到发票,也容易出现绕道、宰客、甩客,丢失物品无法寻找等侵犯乘客利益的事,乘客维权无保障。

  4、若是报废、拼装车辆,连登记手续都没有,无法知道肇事者是谁。此种情形无法给予受害者救助和赔偿。

  七、如何辨认“黑出租”?

  除豫NT、豫NTE、豫NTX以外所有5座(含5座)以下带有顶灯、计价器的经营性车辆,均属于“黑出租”。如:“豫NAT、豫NNT”等带有顶灯、计价器的车辆均是“黑出租”。

  商丘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宣

责编:崔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