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余萍)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妥善化解少年家事矛盾,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将少年刑事与少年家事案件并轨,成立了“涉少审判合议庭”,专职审理少年刑事案件与涉及未成年人的婚姻家庭等家事案件,开创了涉少案件审判工作新格局。新年伊始,首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在该合议庭成功审结。
年仅4岁的小华(化名)父母于2013年4月协议离婚,小华随母亲钱某共同生活,当时约定父亲宋某每月支付小华生活费500元。两年来,宋某未支付抚养费,且无法联系。小华诉至法院,诉求父亲宋某支付两年的抚养费15000元,并诉求将起诉之后的生活费增加至每月750元。
睢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将该案指定由审判能力强、经验较为丰富的少年庭庭长杨建波主审此案。杨庭长与合议庭女法官李艳霞主动上门找到小华母亲钱某。正在家门口与小朋友玩耍的小华,不时传来天真的笑声。
“孩子这么小,希望你们多为孩子想想,你与宋某感情不和造成离婚是你们的事情,但一定不要给孩子带来心理上的阴影啊。”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地交谈,消除了钱某对宋某的怨恨,钱某答应与宋某和解。
杨建波等又找到宋某,讲到为人父母的责任,讲到钱某抚养孩子的艰辛,讲明不尽抚养义务的法律责任,宋某惭愧地低下了头。
看到时机成熟,1月14日上午,杨庭长又把双方通知到一起,看到宋某,小华喊着“爸爸”扑到宋某身上,看到孩子天真的笑容,宋某忍不住流下眼泪。最终双方互相让步,当庭达成协议,当日宋某支付15000元,并承诺此后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700元,按时汇入钱某账户。
据悉,“涉少审判合议庭”的成立,进一步扩大合议庭受案范围,将涉少刑事、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统一审理,这对更加地保护全面未成年人权益,更加地专业化解家事矛盾,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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