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法院:清晨6点堵老赖 拉开年底执行会战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胡倩 通讯员 余萍)昨天清晨5点30分许,天还是漆黑一片,只看到地上一片片没有融化的白雪,这是一天中最冷的时段,湿冷的寒风吹得人浑身发抖。此时的商丘市睢阳区法院执行局,早已是灯火通明,数十位法官、法警整装待发。
5点40分,一声警笛划破天空,睢阳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在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青田的带领下集体出发,年底的执行会战就此拉开序幕。
法官来了主动配合
清晨6点多,记者跟随执行法官到达第一个执行地——睢阳区冯桥镇曹楼村。
在没有建筑资质的情况下,曹某承包了本村村民曹亮(化名)的自建房屋建筑工程,在无任何安全设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进行施工。2012年3月19日下午,因在施工时掉落有水泥灰渣,曹某安排曹亮的妻子孟某去收拾水泥灰渣,由于梁下南墙承载力严重不足,造成墙体首先坍塌,进而引起大梁和楼面坠落倒塌,孟某被砸死。2014年7月,睢阳区法院判决,曹某赔偿曹亮等人经济损失98251.99元,判决已生效,曹某以没钱为由就是不履行判决。
法官和法警到达曹某家,抬头望向新盖的2层小楼,灯还没亮,“有可能还没出去。”法官说,“通过多次沟通和送达文书,曹某欠人家的钱就是不还。”法官告诉记者,有好几次到曹某家,都扑了个空。
敲门后,曹某的老婆主动开了门,说老曹在屋里,还没起床。
看到法院的人来了,老曹没有逃脱的意思,乖乖穿上衣服,跟执行法官到法院。
“你看他这新盖的楼房,明明有钱,却不把钱拿出来,这就是老赖的特征。”执行法官说。
人消失得无影无踪
7点多钟,执行法官前往位于冯桥镇王某家里。
申请人李某是睢阳区冯桥镇人,与被申请人王某合作开发一个工程,因工程款结算引发纠纷,经法院判决,王某应当支付李某工程款69万元。判决生效后,2015年10月进入执行程序,通过执行局多次做工作,王某只支付1万元,之后,以种种理由规避执行,多次传唤不到案。
来到王某家,门紧锁着,无论怎么喊就是无人应答,法官无奈,只好离开,对于王某这种无影无踪型,法院只能继续苦苦寻找他的蛛丝马迹。
家属闹腾拒不配合
早上8点50分许,警车来到虞城县芒种桥乡许庄村。
2009年10月,被执行人许某、杨某借用虞城建筑公司资质与原告天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一份,将商丘市体育训练中心运动员公寓楼承包于许杨二人建设。并于2011年5月4日二人与原告补签了协议书,约定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2011年5月27日,虞城县住建局以该工程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原告以被告未近期完成工程量,并要求返还多支付的工程款为由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许某、杨某返还原天赐公司工程款5万元。
许某家大门反锁着,法官敲了好久门都没有人开,正巧其中一名执行法官认出许的妻子张某正在另一户邻居家门口玩。
“你们找的是他又不是我。”张某说。
“你把门打开,我们到家里去说说。”法官说。
“我没有钥匙,开不了门,许某也不在家”张某一口拒绝,并且说,“欠账是许某的事儿,我们已经离婚。”
法官请张某提供许某的相关情况时,张某不但不配合,还大声嚷嚷,并且对法官拳打脚踢,妨碍公务,无奈之下,法院把张某强行带到法院。
经过近4个小时的集中执行,有3名拒不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被带至法院。由于执行行动时间是在大清早,执行法官根据事先调查好的被执行人地址,直接上门找人。很多还在家中休息的被执行人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只好低头认栽,表示愿意履行支付义务。
据悉,这是2016以来睢阳区法院执行局第三次集中执行,寒冬里集中执行,冷的是执行法官的身,暖的是申请执行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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