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夏令贤)11月30日,睢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光华担任审判长在该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孟某故意杀人一案,睢县检察院检察长林光第出庭支持公诉。中央媒体、河南电视台等媒体记者以及受害人家属旁听了庭审过程。
2015年7月30日,被告人孟某及其妻子陈某从外面干活回家后,孟某的二儿子孟小某一脚把其家大门跺开,进院以后就向孟某要钱,孟某说现在没钱,其儿子孟小某就用手里拿的电线朝孟某身上打,打过后将被告人孟某按倒在地用手掐其脖子,陈某见状就赶紧去掰孟小某的手,孟小某又将陈某致伤。孟小某又用钢筋棍朝孟某腰部猛打,被告人孟某夺过其儿子手里的钢筋棍以后,朝儿子孟小某头部猛打几下,致其儿子孟小某当场倒地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孟小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多次打击颅脑损伤和失血死亡。被告人孟某颈部损伤,构成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孟某报警并在现场等待。民警赶到现场,后孟某到医院治疗,2015年7月31日,民警将其带至公安机关。
在庭审现场,王光华带领合议庭运用娴熟的庭审技巧,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阶段,查明了犯罪事实,已经60岁的被告人孟某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忏悔,当庭表示认罪服法。经过合议,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孟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被告人服判并当庭表示不上诉。
媒体记者直言,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张弛有度、规范高效,显示了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过硬的业务水平。同时,院长、检察长亲自出庭,发挥了表率效应,有利于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也对引导法官立足本职、专注在一线办案,起到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整个审判活动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参加旁听的受害人及被告人家属感受了庭审的公正、高效,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今年以来,睢县法院积极推行院长办案制度,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院工作以审判为主业的工作思想,调动了广大法官提高案件质量、效率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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