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人民法院院长敲法槌 亲自审案做表率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华艺梦)7月21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李传奎、李盼、李晓云、李敏与被告商丘市睢阳区公路管理局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开庭审理,担任审判长的是睢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慎祝,并实行“三同步两公开”的庭审形式。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2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15年1月18日上午,睢阳区李口镇村民任景云途经商鹿公路睢阳区五里杨村北头时,路边的一棵大树突然歪倒,将其砸伤,抢救3天后不治而亡。经查,涉案树木系睢阳区公路管理局所有。为此,死者丈夫李传奎、儿子李盼、女儿李晓云、李敏提起诉讼,诉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
庭审中,张慎祝有条不紊地依次进行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平稳有序、规范高效,庭审过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此外,为深入了解案情,方便案件审判,张慎祝还与合议庭组成人员一起,会见双方当事人,查阅原被告提供了证据材料,7月20日,又亲自到案发现场察看情况,制作现场勘验笔录,并根据原告申请,依职权调取了相关证据,制定了庭审题纲。
张慎祝表示,通过零距离接触庭审办案过程,既能深入了解当事人和群众的具体司法诉求,又能通过法庭审判切身实际地发现审判实践中的问题。
据了解,睢阳区法院今年来全面推行领导办案制度,要求院长每年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不少于10件,班子成员每年亲自办理案件不少于10件,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不少于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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