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侯正权)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道城市流动的风景线,为架起广大市民与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沟通桥梁,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出租汽车驾驶员规范经营,文明服务,根据《交通安全法》、《出租汽车服务规范》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丘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特向广大市民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发出《出租车驾驶员服务和乘客乘车安全须知》,更好的维护广大市民及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利益,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构建和谐交通。
一、乘客为何要向驾驶员所取车票?
1、确保乘客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2、当物品不慎遗失,可根据车票信息轻松找到所乘出租车;
3、如发现发票没有加盖印章的,可拨打12366举报。
二、为何要出租车打表计费?
1、统一行业计价标准,体现公平、合理;
2、避免因运价引起驾驶员和乘客纠纷。
三、乘客乘车中如何维权?
1、掌握证据,利用手机录音、录像等功能记录驾驶员的违规行为;
2、记住所乘车辆牌照号码、所属公司;
3、对于不打表、拒载、不按计价器收费等违规行为,应第一时间拨打监督电话:12328或12358
四、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1、做好运营前例行检查,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备齐发票、备足零钱;
2、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3、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及使用空调、音响、视频等服务设备;
4、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
5、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
6、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7、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摆放、粘贴有关证件和标志;
8、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9、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
10、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11、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12、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行车。
五、出租汽车驾驶员遇到下列特殊情形时,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2、发现乘客遗失财物,设法及时归还失主。无法找到失主的,及时上交出租汽车企业或者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留存;
3、发现乘客遗留可疑危险物品的,立即报警。
六、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权拒载的几类乘客?
1、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者遇到红灯停驶时要求要求搭乘的;
2、乘客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的;
3、乘客携带超出车辆行李箱容积物品的;
4、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无人陪同时乘车的;
5、乘客所要去的道路、地点无法行驶;
6、乘客超过五人以上(含五人);
7、乘客有其他违法要求或违法行为的。
七、出租汽车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需要乘坐出租汽车是,切不可站在机动车道上拦车,要在出租汽车扬招站或者出租汽车可以停车的地方上下车;
2、按核定载客数乘坐,不得超员乘坐;
3、关好车门,坐稳扶牢,严禁将肢体探出车外;
4、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
5、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
6、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
7、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
8、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
9、遵守电召服务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乘车(我市暂未安装);
10、按照规定支付车费;
11、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八、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1、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计价器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
2、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3、驾驶员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
4、驾驶员拒绝按规定接受刷卡付费的(我市暂未安装)。
九、乘坐“黑出租”有何害处?
1、黑车通常保险手续不全,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利益无法保障;
2、驾驶员未经专业培训,无从业资格证,乘车安全无法保障;
3、乘坐黑出租车的乘客,不仅无法得到发票,也容易出现绕道、宰客、甩客,丢失物品无法寻找等侵犯乘客利益的事,乘客维权无保障。
4、若是报废、拼装车辆,连登记手续都没有,无法知道肇事者是谁。此种情形无法给予受害者救助和赔偿。
十、如何辨认“黑出租”?
除豫NT、豫NTE、豫NTX以外所有5座(含5座)以下带有顶灯、计价器的经营性车辆,均属于“黑出租”。如:“豫NAT、豫NNT”等带有顶灯、计价器的车辆均是“黑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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