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胡倩)由商丘市文明办牵头、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具体实施的“车窗抛物”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拒绝“车窗抛物”、提高文明素质,已成为绝大多数市民和社会的共识。12月18日商丘首次曝光一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及车牌号。
商丘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希望广大群众通过移动监控设备、手机、相机、摄像机等对驾车抛物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通过电话2522222、2524714,QQ3118366659,商丘交警支队新浪微博,商丘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举报。凡是经查属实的举报,抛物驾驶员每次将被处罚100元,举报者每次将获得100元奖励;乘车者抛物每次处罚20元,举报者也是奖励100元现金。
据悉,商丘市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在市区开展“车窗抛物”集中治理活动,对“向车窗外抛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2月17日18时,我市已有数十辆车被举报,11名违反者接受了处罚,13名举报群众分别被奖励100元现金。
第一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抓拍记录
车牌号 违章地点 违章时间
豫NHC217 市中州路长江路交叉口 12月13日
豫NE8635 市中州路胜利路交叉口北 12月14日
豫NF9756 市平原路团结路交叉口 12月14日
豫N01859 市神火大道八一路交叉口北 12月16日
豫NQP181 市中州路胜利路交叉口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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