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接到成都市民举报,称自己在中国平安成都分公司购买车险之后,便得到了平安公司免费送给自己的一套小工具,但后来仔细一看,该产品竟为无生产厂家、生产地址、产品合格证的“三无产品”。
中国平安成都分公司赠送的“三无产品”外样,生产厂家,质量认证等信息均无。
产品外包装与内盒。
小工具盒展开后,清晰可见装着各类电用、机用小工具。
盒内的绝缘胶带,无任何质量安全标识。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按照相关规定,即使是赠品,也应该符合《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而中国平安成都分公司赠送给消费者的这些产品均没有标明生产厂名和厂址、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信息,显然属“三无”产品。
对此,本网人员致电为该市民服务的中国平安成都分公司人员(工号:808466),一番咨询以后,对方也承认公司会送一个小型工具箱作为礼品赠予投保人,而除了工具箱外,公司还有赠送电烤箱、烤炉等其它各类礼品。
花了近万元投保却得到了这样的‘三无’赠品,投保人对中国平安如此‘赠礼’真是大跌眼镜,这些小工具多数都是电用,质量根本就无从保证,倘若投保人在使用的时候发生了安全事故怎么办呢?而中国平安这样的‘三无礼品’肯定还会馈赠更多的人,这也无疑是埋下了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目前对于商业活动中附赠“三无产品的情况”,国家早已作出明确规定:禁止将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及“三无”商品作为赠品或用于其他形式的促销活动。中国平安这样的行为已属于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而这些电用“三无”产品的大量赠送,也确实是为消费者埋下了诸多安全隐患。
针对该情况,本网人员于12月11日致电了中国平安集团总部,对方表示将会尽快联系成都片区相关人员对此作出回复,但至今仍无任何回音。(涂军 孙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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