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魏春辉)虞城20岁的小伙侯某,租了一辆宝马轿车进入高档小区实施盗窃。结果,侯某钱没偷到,还花费了5500元的租车“成本”。12月10日,商丘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民警将涉嫌入室盗窃的侯某抓获。
7月29日16时,家住市区文化路建业家园小区的唐先生来到开发区公安分局报案,称有一名男子进入他家盗窃,由于他回来及时,没有财物损失。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通过调取监控,警方发现,当天15时许,一名身穿白色短袖的男子开着一辆黑色宝马轿车进入小区,在唐先生家门口徘徊,十分可疑。
“难道犯罪嫌疑人是开着宝马车去盗窃的?当时我们也感觉很蹊跷。”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周仁建告诉记者,他们根据宝马车的车牌查询到宝马车归虞城县一租车公司所有。随后在虞城县调查发现,7月29日该县男子侯某在租车公司租用了这辆宝马轿车。12月10日3时许,经过大量工作,警方在虞城县一洗浴中心将侯某抓获。经讯问,侯某对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侯某说,宝马车租金一天为500元,他一共租了11天,光租车费用就花了5500元。7月29日,他为了不引起别人怀疑,租来豪车去高档小区偷窃,可没有想到户主及时回家,他一分钱没有偷到。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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