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结婚仅数天不辞而别 法院判决应返还男方彩礼

2014-11-21 08:1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冯炜)近日,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借婚姻索取彩礼案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仲某及其父母返还给原告彩礼款29160元。

  在订婚时,被告仲某向原告付某索要彩礼4.86万元及礼品价值1330元。后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仲某仅在付某家生活几天便不辞而别,付某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仲某返还彩礼。法院受理后,因仲某及其父母下落不明,依法向三被告公告送达了法律文书,并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胡倩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