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高速服务区内“抢客” 两人起争执1人受伤

2014-10-17 08:5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王丽丽 通讯员 刘传海)俗话说“靠山吃山”,然而有些人却挖脑筋想点子。家住连霍高速公路商丘服务区的睢阳区古宋乡香山居委会杨某与马某也靠着服务区干点“生意”。半月前,二人因为要送在下车的乘客到商丘市区而先抢客继而争吵,1人强行开车,1人拽着车镜不让走,最终导致马某受伤入院,后在商丘高速交警多次劝说调解下,吵闹半月后,10月16日,杨某赔偿1万元,双方才握手言和。

  据杨某介绍,10月4日上午9时许,他见在连霍高速公路商丘服务区有一辆客车短暂停留后,下来两位乘客欲要去商丘市区。此时,临近村庄的中年妇女马某也抢着上前劝说这两人坐自己的车。争抢过程中,俩乘客上了杨某的面包车。一时怄气的马某与杨某争吵起来,并抓住面包车的右侧倒车镜不让走。争执中,杨某强行开车,致使马某被拉歪在地拖了几米。二人顿时吵骂起来,马某迅速拨打多名亲戚电话。杨某也不甘示弱也喊来亲戚。不久,双方10多人在服务区内争执起来,一场群殴闹剧眼看就要在服务区内上演。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接警后,民警火速赶到事发现场,立即拨开剑拔弩张、意欲打架斗殴的双方,并将马某台上120救护车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民警了解到,这次纠纷原因确实令人哭笑不得,乘客车费仅有区区20元钱,就是为了一时赌气。随后民警耐心劝说,劝散双方亲朋,平息这场纠纷。此后,民警多次进行调解,可是双方各不相让,为赔偿事宜多次争吵不已。后经法医鉴定,马某右侧屁股以下被地面蹭成轻微伤。民警对他们在服务区非法从事拉客生意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经民警多次做工作,双方最终于10月16日达成和解,由杨某一次性赔偿马某1万元钱,今后双方再无纠结瓜葛。“为了点‘小钱’,耽误将近半月时间,还拿出1万元赔偿别人;本来我们还是邻居,不但伤了和气,还弄得让人笑话,后悔劲就别提了”,杨某叹气的说。16日上午,杨某和马某的家人对民警多天公平耐心的调解先后致电事件处置民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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