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王建华 殷刚)8月26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结伙盗窃电动车案,现年17岁的被告人戴某,仅2013年8月份,就伙同呂某,在商丘市盗窃电动车8次,共盜窃电动车17辆,真可谓盗窃电动车的“专业户”。
经法庭审理查明,2013年8月1日,戴某与呂某通过网上聊天相识,约好一块去偷电动车,两人从第一次顺利得手后,一发不可收拾,相距一个月时间里,连续8次实施盗窃,直到被抓获时,共实施28次盗窃,偷得电动车29辆,以超低价格卖给梁国区一姓王的收废品户或自己拆开卖电瓶等,获得赃款2800余元,用于自己上网挥霍。
另经审理查明,盗窃团伙的形成,皆因收废品的王某教唆引导所致,目前王某仍然在逃。
2013年8月1日,曾经有过盗窃电动车“经验”的吕某在网上联系到刚满16岁的少年戴某,说搞电动车很简单,并且自己还有”销路“,在梁国区有一个姓王的专门收电动车。经不起诱惑,戴某同意与吕某一起去偷车,当晚两人约定一块行动,在某网吧门口,各偷得一辆电动车,分别骑到王某所开的废品收购站,买得赃款各200元。
同年8月6日,两人又在商丘市第五人民医院,盗窃被害人陈某电动车一辆,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500元。
同年8月19日,被告人戴某伙同吕某在商丘市梁园区天鸿城北边胡同内,盗窃被害人刘某电动车一辆,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100元。
同日,俩人又在梁园区株洲路与神火大道某超市后门,盗窃被害人呂某垒电动车一辆,约鉴定价值人民币3200元。
8月10日,被告人戴某伙同吕某在新建路丹尼斯北门免费停车区,盗窃被害人付某电动车一辆,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550元。
8月18日,被告入戴某伙同吕某在商丘市平原路振华烧鸡店对面路边,盗窃被害人朱某电动车一辆,经鉴定价值人民币6600元,
8月份,被告人戴某伙同吕某在新建路丹尼斯北门免费停车区,盗窃被害人刘某电动车一辆,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550元。
8月份,被告人戴某伙同吕某在商丘市民主西路骨科医院停车区,盗窃被害人崔某电动车一辆,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550元,目前涉案电动车已全部返回失主。法庭对此案将择日进行公开宣判。
在实施盗窃时,多数情况下是吕某下手盗窃,戴某望风,偷得电动车后骑回租房地点,原来是卖给王某,后来自行拆开分别卖电瓶控制器和车架。
后经向戴某亲属了解得知,戴某在刚12岁的时候,父亲就因病去世,母亲长年瘫痪在床,戴某的生活全靠比他大两岁的姐姐照料。后来姐弟俩随母亲改嫁一块从徐州来到商丘,继父虽然对可怜的姐弟两人挺好,可缺少母爱的戴某仍然早早就缀学在家,最后与比戴某大几岁的吕某相识并结成盗窃团伙而走上犯罪道路。笔者在此提醒各位读者,一个完整的家庭,是青少年健康成长必不可少的因素,希望全社会都要珍惜家庭,珍爱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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