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物品十五年 法院判决仍须还

2014-08-18 11:0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李朝圣 王家宣)近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圆满执行和解一起邻里间借用合同纠纷案件。

  1999年,王某、宋某夫妇因经营砖窑厂向张某借55130块砖头和4100斤煤,约定届时对煤以一斤煤折抵一块砖头的方式偿还。后经张某多次要求王某、宋某夫妇返还所借的砖头和煤块无果,张某将王某、宋某夫妇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某、宋某夫妇返还张某59230块砖头。判决生效后,王某、宋某夫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被执行干警的真诚打动,以这批砖头合计作价1.7万元,由王某、宋某夫妇一次性支付给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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