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

2014-08-13 16:1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胡倩)近年来,柘城县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规定,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用地,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柘城县按照市里下达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增减挂钩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用地,要求所有工业项目必须入驻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区外的工业项目一般不再供地,按照批准的产业集聚区规划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布局产业集聚区内的用地空间。

  同时,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制度。柘城县将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落实情况、土地开发供应率、用地结构状况、土地利用强度、工业用地投入产出效益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评价结果作为产业集聚区用地计划指标配备的主要依据。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并加强监督,县政府明确规定:产业集聚区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00万元/亩。对超过规定用地定额标准或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标准的,压缩用地面积或不予供地。

  柘城县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力度,在西产业集聚区新建设区域和新批准的东产业集聚区,集中规划建设三层以上、单体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目前,全县累计建成标准厂房90万平方米。

责编: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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