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发生争吵并引起厮打 掰伤他人手指被管制

2014-08-05 08:3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武静)近日,民权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郭某管制6个月。

  2013年8月13日13时许,在民权县老颜集乡李楼村郭某家门口,郭某与张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并引起厮打。在厮打过程中,郭某将张某左手小指掰伤,经法医鉴定,张某左手部已构成轻伤二级。该案民事部分已调解。

  法院认为,郭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郭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从轻处罚。

责编: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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