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李华 贺德威)7月21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家庭暴力而直接导致的离婚纠纷案件,法院经过听取证人证言,仔细认真地核实事实,最后判决准许双方当事人离婚。
刘某与李某于2006年相识,两年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因家庭琐事常有争执。2011年2月,双方再次争吵后,李某将刘某头部、面部、背部等全身多处打伤,并用菜刀将刘某右颈部皮肤划伤,双方就此分居。2013年11月,刘某曾起诉离婚,因证据不足未获准许。时隔半年多,刘某再次将李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后未能正确处理家庭琐事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双方于2011年2月分居至今,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依照法律之规定,准许刘某和李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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