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张古立 李凌)夏邑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内心想法,让当事人把话说完。顺利执结一起申请人为留守老人的借款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刘某是一个体运输户,当年购买车辆时借郑某现金7万元,因两家有亲戚关系,郑某没有紧逼催要,现年岁已高,无劳动能力,想要回此借款用于安度晚年。多次催要后刘某没能还款,郑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刘某归还郑某欠款7万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仍不还款,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限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收到法院有关执行文书后,刘某未履行义务,当执行法官要求其履行义务时,刘某今天讲在东面,明天说在西边,与执行法官玩起捉迷藏。已年过70岁的申请人郑某看到法院不能将现金执行回来,情绪十分激动,对法院执行工作产生不满。为了结此案,执行法官在多次传票传唤刘某拒不到庭的情况下,决定对刘某进行拘传。刘某被传唤到法院后,态度十分生硬,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并声称法院不敢拘留他。为打开刘某心结,执行法官耐心询问刘某不履行义务的原因,坚持让刘某把话说完,终于得知刘某不履行义务,是因为其本人申请他人的案件也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一直未能执结。刘某想以此案要挟法院,认为自己的案件没有执行完毕,法院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鉴于此原因,执行法官并没有机械办案,而是耐心的给刘某做思想工作,从法律关系到社会风尚,从诚实信用到伦理道德,通过长达三个多小时听取刘某的诉说和执行法官的明法析理,终于使刘某承认了错误,当即让家人送来了欠款,履行了全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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