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李高飞)“对前四名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后三名通报批评,分别扣减相关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包干经费5万元。”日前,汝州市结合春季造林实际,制定出台2017年春季造林攻坚战考核办法,严格奖惩。
据了解,该市考核对象为20个乡镇街道,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委农办、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公路局、水利局、地矿局等。考核内容为汝州市2017年春季造林攻坚战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包括土地流转、挖坑整地和植树绿化的完成绝对量和完成率,以及造林质量、成活率和景观效果等。
该市将春季造林攻坚战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春季造林攻坚战(2月至4月份)实行周通报、月评比和阶段表彰。
月评比考核前四名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在四大班子联席会上提出表扬,对后三名通报批评。对前四名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后三名通报批评,分别扣减相关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包干经费5万元。
责任追究。实行党政同责,主管副职为春季造林攻坚战的直接责任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市直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春季造林攻坚的主要责任人。按照考评分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乡镇街道及市直相关单位得分为60-70分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得分60分以下的,追究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对连续两次考核都为后3名者,或责任单位绿化面积低于总任务50%,或新造林合格率低于50%的乡镇街道,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对有关责任人采取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措施,计入业绩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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