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 竹工作万人签名活动
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陈震宇 赵旭灿)“环境保护需要全体市民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 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杜绝燃放孔明灯,选择环保、 健康、安全的方式来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过一个祥和的低碳环保年,为维护安全、环保、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而共同努力……”1月11日上午,汝州市在火车站广场隆重举行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万人签名活动,通过宣读《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签订《禁放承诺书》等活动,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动员。
汝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万人签名活动
汝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郭杰,市政协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张贵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国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王留剑出席会议。风穴路街道、洗耳河街道、煤山街道、钟楼街道、汝南街道、各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有关以及商户、文明户、文明村、办事处、单位、学生代表等参加活动 。
郭杰在讲话中指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市移风易俗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一件难事。我市开展“禁 燃禁放”工作,是在充分考虑群众需求,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基础上,从人文角度出发,作出的重要决定。
郭杰要求,通告公布后,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遵守相关规定;各职能单位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进行全天候巡查,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行为,依法依规顶格处理到位,并在全市各级媒体进行曝光;各办事处要发动群众的力量,对乱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
汝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郭杰签名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宣读了《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商户、文明户、文明村、办事处、单位、学生等代表做表态发言。李国胜、王留剑分别宣读了《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监察局现场发放并组织党员干部代表签订《禁放承诺书》。与会市领导和参加会议人员 一同签名,共同响应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万人签名响应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从今年起,汝州市中心城区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汝河以北、侯饭线以南(含侯饭线北侧沿路商户、居民、单位、企业) 、龙山大道以西(包括龙山大道以东300米范围) 、焦枝铁路以东的围合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从2017年1月16日起,除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初五、十五、十六可以燃放外,在禁放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至正月十六可以销售外,禁放区域内禁止 销售烟花爆竹。
产业集聚区内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法人单位,按照中心城区禁燃、禁放规定执行。在全市所有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孔明灯。
同时,加大查处追责力度,每发现一个燃放点,市财政对相关街道、责任单位扣除1000元工作经费。每查实一个销售点,市财政直接扣除相关乡镇、街道10000元工作经费,并对举报人奖励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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