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第一”“最”等字眼广告 汝州一教育机构被查处

2016-12-27 11:1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韩学军)在户外墙体、微信公众号、QQ群等媒体和形式发布的广告中,含有“招教第一品牌、公考第一招牌,开办最早、效果最好”等内容,坚决查处。映象网记者从汝州市工商局获悉,该市市区一教育机构违法发布广告,被工商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10月中旬,汝州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该教育学校在户外墙体、微信公众号、QQ群等媒体和形 式发布的广告中,含有“招教第一品牌、公考第一招牌,开办最早、效果最好”等内容,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 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之规定。

  工商部门认定:该教育学校发布的广告中,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所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容易 误导家长和孩子,还可能贬低其他教育机构的服务质量。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等规定,责令其改正,并予以罚款。

  在对该教育学校处罚的同时,工商部门依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其进行行政指导:发布广告,不 得有缺乏客观事实依据的主观性表述,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应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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