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高浩博)根据中央、省会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城市管理中心下移,推动管理力量向街道延伸,实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全覆盖,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重心下移、双重领导、综合执法、权责统一”的原则,以实现城市管理现代化为目标,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明确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开展执法中队派驻街道办事处工作。
坚持重心下移。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日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切实解决城市管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到的看不见”等突出问题,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
坚持双重领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属地和隶属关系双重领导,按照“业务管理以条为主、日常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抓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推动和落实。
坚持综合执法。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本辖区实际,设立综合行政执法组,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和第一责任人,有效整合本辖区内各有关部门的管理执法职能,各相关部门授权到位,实行综合执法。
坚持权责统一。各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列入本街道办事处工作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和单位工作、干部任用等挂钩;执法中队实行岗位考核,考核结果和干部绩效考核、任用、年终奖惩等挂钩。同时,由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承担行政执法工作中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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