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硫磺违法熏蒸食品 涉嫌犯罪获刑

2016-11-01 11:36 来源:映象网

涉案公司门口

涉案公司门口

  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常可兴)使用工业硫磺违法熏蒸食品,涉嫌犯罪相关违法人员获刑。映象网记者11月1日从汝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由该局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终结的腾飞实业有限公司毒粉条案,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罪”提请检察院对当事人鲁某某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汝州市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当事人鲁某利一审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当事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并对其作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工作人员对粉条进行取样

工作人员对粉条进行取样

  2016年春节前夕,汝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普查,围绕市庙下西荒、小寨、乐寨、赵庄等9个村庄的“三粉”(粉条、粉丝、红薯粉)基地为重点安全防控的目标。

  2016年1月13日,汝州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庙下镇的汝州市腾飞实业有限公司,在晾粉车间察觉有刺鼻性气味,随后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晾粉过程中使用工业硫磺熏蒸粉条,且工业硫磺包装袋上明显标注有“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执法人员当即按照程序没收其工业硫磺164.3kg和蒸锅5口,并查封了涉嫌使用工业硫磺进行熏蒸的粉条4500kg。

查封的涉嫌使用工业硫磺熏蒸的粉条

查封的涉嫌使用工业硫磺熏蒸的粉条

  2016年4月6日,汝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例破获的汝州市腾飞实业有限公司违法使用工业硫磺熏蒸食品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过法院二审终审认定鲁某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遂做出了上述判决。

  食品知识小贴士:硫磺中还含有铅、砷、铊等有毒元素,在熏蒸过程中会变成铅蒸气、氧化砷、氧化铊等可挥发性有毒物质。如果熏蒸食品用的是工业用硫,人食后就会发生更严重的中毒。若经常食用这类食品,无疑是在被慢性毒杀,而且消费者还往往不知道根源在哪里。在这里告诉大家:对于看上去可疑的食品,消费者应尽量不要购买,或在食用前反复用清水浸泡,以降低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残留量;或直接拨打12331食品安全举报电话,以切实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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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蒙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