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城乡总体规划获省人民政府批复

2016-07-18 10:49 来源:映象网

汝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

汝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

   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近日,映象网记者从汝州市政府获悉,《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批汝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请示》获得了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批复中省政府要求汝州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并在《规划》指导下,抓紧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各项专业规划,大力开展城市设计,做好滨河地区、公园周边、交通枢纽地区、城市中心区等城市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工作,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要求,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要坚持依法治市,加强城市管理,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

  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汝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

  汝州市人民政府: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批汝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请示》(汝政文[2016]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汝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规划》的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情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以《规划》为指导,统筹做好汝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汝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统筹城乡发展。在《规划》确定的404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要加强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规划管理,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做好全市域城乡空间管制工作,加强对基本农田、生态林地、山地丘陵地区生态资源、河湖水系的规划控制。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温泉镇、临汝镇、寄料镇、小屯镇等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三、合理确定规模。同意《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5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50平方公里和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73万人、建设用地规模73平方公里的城市规模。要按照“产业为基、就业为本,住房和教育牵动”的要求,加快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等载体建设发展,促进产城联动,引导人口和产业向中心城区集聚。要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完善基础设施。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和“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要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保护生态环境。要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促进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结构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要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要求。要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护和修复自然水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要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绿化建设,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加大园林绿化建设投入,完善绿地布局,提高绿化水平,建设贯通城乡的绿色廊道。要加强对怪坡—风穴寺、温泉等景区,大红寨、蒋姑山、九峰山、紫云山等自然山水资源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宜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环境,统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以及园林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完替城市服务功能。要加快编制住房建设规划,使各类房屋建设总量、供应结构、空间布局和开发时序与城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商品房供求关系基本平衡。要加强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合理控制城区地块容积率等开发强度,提高城市宜居性。

  七、保护风貌特色。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切实保护城市传统风貌和传统村落。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切实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避免大拆大建,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风格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开展城市修补工作,通过置入新业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强老城区活力,延续城市文脉,形成两片五点、轴线串联、城显文道、绿城水脉的特色风貌。

  八、严格实施《规划》。《规划》是汝州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台《规划)要求。你市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并在《规划》指导下,抓紧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各项专业规划,大力开展城市设计,做好滨河地区、公园周边、交通枢纽地区、城市中心区等城市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工作,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要求,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要坚持依法治市,加强城市管理,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汝州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规划》,支持汝州市政府的工作,共同把汝州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3日

责编:陈蒙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