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欠薪工资现场
向承办案件庭室赠送锦旗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王绍伟 通讯员 王馨楠)12月28日,距离新的一年还有三天,全省法院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也接近了尾声。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迎来了年前最后一批前来领薪的农民工。
2016年8至9月份,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受理了二十四起劳动争议案件,这是一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原告方是平顶山市泓丰选煤焦化厂从附近的村庄雇佣的职工,年龄普遍较大,在厂里主要从事打扫卫生、园林管理等勤杂工作。由于泓丰选煤焦化厂经济效益不好,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这些职工的工资迟迟没有发放。无奈之下,该批职工求助于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最终诉至法院。在受理该批案件之后,法院本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和要求,为了尽快让这些农民工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为农民工开辟了绿色通道,从开庭前的庭前调解,到开庭后的庭后调解,区法院领导与泓丰选煤焦化厂相关负责人多次交涉,经过数十次的沟通,最终,平顶山市泓丰选煤焦化厂与农民工达成一致协议:于2016年12月26日先支付一半的工资,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剩余的一半工资全部支付到位。
28日上午9时,在石龙区法院会议室内举行了简短的欠薪发放仪式。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亲手将这批拖欠的工资款一一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并叮嘱农民工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欠薪或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时,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企业经济形势不好,资金周转困难,但是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为你们争取应的的权益。宋院长话音刚落,会议室中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最后,24名农民工和他们的维权律师一起,手捧“秉公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与法院领导和干警们合影留念。
至此,石龙区人民法院41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全部审结完毕,为农民工讨回欠薪39万多元。石龙区人民法院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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