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记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王绍伟 通讯员 黄霄)“一定会好好工作,让老领导的在天之灵得到安慰,坚决以老战友为榜样,把我们的工作做得更优秀,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公平。”9月27日下午,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举办了李学记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会结束后,石龙区法院刑事庭庭长赵晚晴说。
2016年3月17日下午16时左右,石龙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学记在批改、审签法律文书时突发心脏病累倒在工作岗位上,因公牺牲。李学记同志在法院工作25年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工作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严以修身律己,全力把自己负责的每一项工作都做成精品。在担任副院长期间,先后主管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工作,坚持正确司法理念,积极服务工作大局,强化管理,严把质量,讲求案件办理效果,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报告会现场
李学记同志去世后,其先进事迹先后被《平顶山日报》和《河南日报》刊发,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市委书记胡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和石龙区委书记王玉娟先后作出批示,号召广大党政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向他学习。
报告会上共有5人发言。分别是石龙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梁剑峰,石龙区法院年轻干警薛佳佳,家属李圳军,148法律工作者姜泽俊,石龙区广播电视台记者赵凯歌。五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追忆了与李学记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表达了对李学记的哀思和崇敬。
石龙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梁剑峰发言
石龙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白云霞在报告会上提出:“我们要学习李学记同志忠诚履职、公而忘私的优秀品格,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热爱本职、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廉洁自律、淡泊名利的职业操守。全区政法干警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以后的工作中,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和历史使命,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甘于奉献的精神,不挑肥拣瘦、不计个人得失,踏踏实实干好工作。”
石龙区法院干警薛佳佳发言
石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也要求全院干警:“我们一定要学习学记同志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的拼搏精神,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无怨无悔,努力开展好工作,对上不负领导厚望,对下不负同志期待,对己严以修身、用权、律己,对人真诚、公道、热情。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将学习学记同志精神贯彻融入到全院执法办案和院务管理之中,努力通过精细化管理和持之以恒的素质教育,夯实干警优质办案的基本功,严格依法办案,讲求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使每一起案件、每一件事情都体现高标准、严要求,切实以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航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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