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鲁山:巡回法庭进乡村 普法教育接地气

2016-07-28 08:47 来源:映象网

法官检察官与村组干部座谈

法官检察官与村组干部座谈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王绍伟 通讯员 王永安)老大娘认为大儿子不孝,喊来娘家侄子“出气”,本来是占着道义的有理一方,在法庭上成了故意伤害罪案件的被告方。7月22日下午,在鲁山县磙子营乡杨林村村部开设的巡回法庭上,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个富有戏剧性的真实案例。

  针对这起典型的因赡养纠纷引发的案件,鲁山县人大法工委、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县检察院公诉科联合起来,将法庭开设在案件发生的村庄。当日下午约3点,巡回法庭从法庭调查环节开始进行,尽管天气十分酷热,杨林村村部地处偏僻的玉米地中间,但仍吸引了包括该村全体村组干部在内的近百人前来观看。

巡回法庭现场

巡回法庭现场

  在庭审中,记者弄清楚了案件的来龙去脉——50多岁的杨林村梁庄组村民刘某某在家中排行老大,2014年9月25日,因赡养患有肝癌的父亲问题与自己的弟弟、妹妹发生口角,接着在抡板凳砸妹妹的过程中碰到了母亲王某的眼睛,王某十分伤心,从娘家叫来帮手教训刘某某,其中就有她的侄子王某某。刘某某操起铁锨打王某某,王某某年轻力壮,夺过铁锨后用脚狠狠揣了刘某某一下,导致其左下肢粉碎性骨折,被鉴定为轻伤(一级)。就这样,一起民事纠纷演变成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随后于今年年初将外逃1年多的王某某抓获归案,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

连路上都围满了人

连路上都围满了人

  庭审的量刑答辩环节结束后,审判长宣布3日后核对笔录,并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在原被告双方离席后,巡回法庭组织杨林村村组干部就这起案件展开讨论。有的村干部说,当年在打架事件发生后不久,刘某某的父亲即撒手人寰,刘某某作为家中的长子,丝毫没有彰显孝敬父母的风范,应该从孝道上对其进行谴责。有的村干部说,王某某作为母亲没能管教好孩子,处理一些纠纷不遵循法律途径,最终使自己陷入左右难堪的地步。

  参加巡回法庭的法官和检察官最终认为,这次巡回法庭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当地收到很好的普法效果。“老百姓对这种接地气的普法形式非常欢迎,毕竟我们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都希望有关部门今后在村上多举办几次巡回法庭审判活动。”磙子营乡杨林村党支部书记杨付强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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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