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王绍伟)为了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效力,有效解决“先离后审”问题,卫东区审计局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领导干部履职过程的监督,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意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实行计划管理,明确审计对象。该局每年年底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干部管理实际,提出下一年度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名单,经上级有关部门审议确定后,纳入审计项目年度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重点将任职时间较长、群众反映问题较多、重要执法部门和掌管财政资金数额较大的领导干部作为审计对象。今年我们共确定对5名领导干部实行任中审计,占全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量的70%以上。
创新工作方式,突出审计重点。在审计方式上,做到“三个结合”,即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审计内容上,重点“五查”,即一查内控制度,看单位内控是否健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二查资金效益,看财政资金支出后是否产生效益,有无损失浪费;三查财政财务收支,看有无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四查廉洁自律,看有无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等行为;五查民主决策原则,看重大事项是否经过集体讨论,有无独断专行、决策失误、给国家和集体带来经济损失等现象。
注重成果运用,推进廉政建设。审计结束后,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做到“三对接”。一是与干部管理工作对接,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考察、任免、表彰奖励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二要与责任追究对接,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分类问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审计部门依法依纪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等相关机构;三与审计整改对接,健全完善问题整改、跟踪督察问责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通过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监督的关口得到有效前移,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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