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王绍伟 通讯员 何五昌 张向前)近年来,宝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案管中心管理监督职责,在案件管理上建立了“全程监控、案后评查”机制,从“第三方”角度对每位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等进行记录、评查,确保在深入推进改革过程中规范司法办案、完善内部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案件管理工作提供的横向、扁平化管理手段,对办案质量的动态监控和对各个办案环节全程跟踪监督,为公正司法打造了全流程、全时段、全方位的规范化办案链条。通过监管业务信息网上填录以及在此基础上规范网上统计,网上文书制作、审批、用印、打印,促进法律文书规范化,涉案款物查封来源、去向、保管、移送和处理情况,促进司法规范化。
在案件质量管理上,制定《案件评查办法》,对各类案件的质量标准予以明确,并采取专项评查与个案评查相结合、程序性审查与实体性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按月评查、每季专查”的制度,对各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评查,督促案件承办人切实遵守法律法规和办案纪律,保障案件质量。
通过加强办案环节的内部监督,推进阳光检务,使办案工作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变结果控制为全程控制,进一步促进了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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