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丁国志 王崇) 近日,一对花甲老人来到了镇平县人民法院要办理离婚手续,丁法官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案件并不复杂,可以说还很简单,案件的审理过程确使有多年民事案件办理经验的承办法官唏嘘不已。
刘某与王某均丧偶多年,经人介绍两人于2009年开始同居生活。开始,双方的子女有的支持,有的反对,但两个两人坚持在一起生活,两位老人与双方子女最后达成妥协,仅仅共同生活,但不办理结婚登记。同居后两人互敬互爱,感情越来越好,两位老人遂于2013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本来两位老人可以幸福的安度晚年,但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长,两人的身体都每况愈下,两人陆陆续续得了各种疾病。两人都是农民,也没有多少积蓄。治病也需要子女出钱,住院需要子女照顾。慢慢的,子女与两位老人的矛盾变大了。本来,有的子女对他们的结合就有意见,反对他们的意见就更多了。刘某的子女不愿意为王某出钱治病,王某的子女不愿意护理刘某。两位老人偷偷哭了几个晚上,无奈,双方做出了离婚的决定。离婚后,双方将各自随自己的子女生活。
虽然双方当事人对财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都没有分歧,并且都同意离婚,但是丁国志法官仍然没有放弃调解,两位老人并不是真心要离婚,两位老人在一起对他们的晚年生活显然更有意义,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双方子女意见分歧较大,法庭只得为老人办理了离婚手续。
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婚姻是个无法绕开的问题,子女的理解、社会的关爱以及世俗的看法和老年人自身观念的转变,是决定他们能否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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