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丽 王崇) 当事人远在千里,但对到法院应诉又很积极,怎么办?3月2日,镇平县人民法院首例利用微信视频功能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刘某以经常受到赵某家庭暴力伤害为由向镇平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镇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马法官接手此案后,通过电话联系得知赵某现在深圳市。马法官给赵某邮寄了应诉材料。收到应诉材料后,赵某积极应诉,并聘请了诉讼代理人到庭应诉,可是法律有规定,离婚案件即使代理人到庭,赵某本人也必须出庭应诉。承办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可程度,并在征得原告同意的前提下,当面和赵某进行微信联系调解案件。经过微信开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和诉讼代理人对微信开庭效果表示满意。
现如今,手机微信作为一种可随身携带的即时通讯手段,具有电脑上网无法比拟的便捷性,只要有WIFI或者手机网络信号覆盖地区就可以随时随地自由沟通。特别是手机微信视频聊天功能,能够实现多方同屏、同时视频聊天,原、被告和法官通过手机屏幕可以即时看见彼此,并同步自由沟通,跟平时面对面调解并无异样。
这起案件的审结,是镇平县人民法院在推进便民诉讼活动中做出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镇平县人民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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