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云 罗亚军) 俗话说:“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然而在新野县就有一对恋人谈起恋爱浓情似蜜,眼看两人就要步入婚姻殿堂了却因彩礼问题,闹得水火不容,以致对簿公堂,3月2日,河南省新野法院审理并调解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和平”分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94年出生的王某与97出生年的李某双经媒人介绍相识后,两人相谈甚欢,都觉得是命中注定,在短暂接触后便于2016年12月30日订婚,按照习俗,王某给李某双10100元、以及其他亲戚及媒人10600元,总计20700元,李某双给原告服装款1000元。这婚也愉快的定了,两家人也是皆大欢喜,都盼着早点结婚。
谁知,世事难料,两人在接下来协商彩礼问题时产生矛盾,女方认为彩礼给的少很没面子,男方与女方多次好言沟通希望女方体谅,但女方坚持预想彩礼数目,以致在以后的交往中女方抱怨男方对其不好,导致双方无法再继续相处。之后,双方退婚,其中一个媒人退了1000元,剩余款女方不再退还。男方多次拖中间人催要,女方家以各种理由避而不见了。男方无奈之下将女方李某双及女方父亲李某六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18700元。
新野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该案的法官首先向当事人说明婚约彩礼是传统习俗中的陋习,并释明《婚姻法》解释的规定,随后进一步从情、理、法多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阐明道理以期能调解解决该案。通过和当事人谈心、劝说,缓解了双方的矛盾,真正了解了原被告的想法,最后希望双方能够秉持一贯的感情,互谅互让,友好解决此事。本来一对针锋相对的冤家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同意返还原告9000元彩礼,也使双方“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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