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圆桌审判 温情帮教未成年人

2017-01-11 09:59 来源:映象网

圆桌审判     圆桌审判

心理疏导     心理疏导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云 王香菊)  16岁,正值花季的年龄,也是学习、成长的黄金时期,结果被告人李某却迷失了人生观、价值观,伙同他人携带工具入室盗窃被害人价值1240元的花生,1月10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以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罚金2000元。

  “00”后少年迷失自我,伙同他人盗窃

  李某由于其父母常年外出打工,虽常年跟随爷、奶生活,但不受监督,李某父母们也只是给予其物质上的需求和电话上的叮嘱,长期以来,李某的学习成绩直线下滑,加上受到社会不良青年的蛊惑, 初中没上完便辍学在家,跟“哥们儿”混迹社会。

  2016年11月9日凌晨2点,李某伙同他人携带平口钳秘密潜入被害人王某家房屋后厨窗户位置将窗户破坏后,钻入王某家中,将客厅的9袋花生偷走,并变卖1240元,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新野法院耐心感化,温情帮教

  在法庭审理期间,新野法院通过走访了解到被告人李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其主要原因是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意识淡薄。另由于其父母常年外出打工,虽跟随爷、奶生活,但监管不到位。了解到详细情况后,新野法院少审庭法官们认为,李某因年少无知缺乏引导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作案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本身主观恶性不大,因此确定了教育为主的审判策略。审判圆桌上,法官、公诉人帮助李某挖掘犯罪的根源,指出其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并对其耐心说服教育。

  迷途少年悔恨落泪,表示重新做人

  圆圆的审判桌前,十六岁的被告人李某低着头安静的坐着,听完审判员宣判后,泣不成声地表示要改正错误,重新做人,新野法院少审庭鲁丽君庭长在庭后还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引导他放下心理包袱、重拾信心、正视错误、走上正途。通过法庭教育和心理疏导,深受感触的李某泪流满面,主动向法庭、向亲人承认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接受教育,好好做人,多关心理解父母爷奶,用实际行动兑现自己的诺言。

  为把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与日常审判工作有机结合,力促失足少年迷途知返,良性回归社会,新野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突出“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特点,促使了未成年犯悔过自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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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亚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