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服仲裁提诉讼 法官调解结案解矛盾

2016-12-23 14:5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宋小燕 王崇)  2015年3月,原告公司经理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招聘人员信息,8名被告应聘到原告公司工作。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1950元。而原告迟迟未与8名被告签订书面合同,且一直拖欠8名被告2015年6月的工资。2016年5月19日,8名被告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原告不服仲裁,向镇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

  镇平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该案的8个被告系打工者,主审法官决定对此案进行调解,主审法官先后十多次联系原、被告进行调解。经过协商,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一次性分别支付8名被告1625元,双方无其他纠纷。

  易声洋法官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在干活时,不要忘了保存证据。目前,镇平法院正在集中开展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如有涉农案件,请及时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镇平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农民工工资案件23件,涉案标的额1677.0519元,审结19件。在审理过程中尽量适用小额诉讼,节省农民工成本,提高其讨薪效率,以实现司法成本和工资兑现的双赢,受到了群众的一致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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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亚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