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收条上按指印并清点赔偿款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崇 王丽) 镇平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与新期待,在狠抓审执工作的同时,不断探索创新,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12月15日,镇平法院城关法庭的法官一大早驱车20公里把赔偿款交到了当事人侯某手中。
侯某受雇于李某从事建房工作。2016年4月4日,侯某在随李某为房主方某现浇二层时,随钢管摔落地下,致使身体多处受伤。由于三方对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侯某将雇主李某、房主方某告上了法庭。经司法鉴定,侯某构成了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承办人唐法官在接手案件后,了解到侯某家境比较贫寒,又因为这次受伤构成了伤残,行动十分不便,又急需治疗费用,于是多次往返原、被告家,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后,雇主李某在前期已支付13000元的基础上再支付40000元,房主方某支付8000元,侯某在收到这笔钱后,主动撤回了诉讼。
“司法便民体现的是我们的责任担当,只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才能让当事人发自内心地更加信任法院和法官”,唐法官说到。近年来,镇平法院积极推进阳光司法、阳光审判,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法律武器送到群众身边,从不同层面入手,切实服务保障好民生,将司法为民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
映象网·在河南·看世界·用微信扫一扫关注“映象网南阳频道”公众号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