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把锦旗送到卧龙法院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丁清凌) “要是没有你们倾力执行,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赔偿款,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们的谢意!”11月29日上午,一起健康权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将一面书写有"攻克执行难案彰显法律权威"字样的锦旗送到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嘴里一再述说着感激之情。
2011年9月6日晚11时许,王某酒后回家时,与其所居住的某家属院门卫程某因言语不合发生纠纷,在纠纷过程中,王某用手掐住程某的脖子,后又捡起一块砖头打击程某的头部,致程某受伤。闻讯赶到的程某的舅舅质问王某为何打人,并用手拍打王某的脸部。紧接着,王某的哥哥王某甲接到王某的电话赶到现场,并用街边砂锅摊的凳子击打在程某舅舅的头部,致程某的舅舅受伤。纠纷发生后,程某在住院治疗期间共支出住院治疗费4940元,其舅舅共支出3282.35元。经鉴定,程某及其舅舅均构成轻微伤。
2011年10月13日、11月5日,南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分别做出了高行决字(2001)第1003号、1057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王某及其哥哥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程某及其舅舅多次向王某兄弟两人索要医疗费等费用无果。
2012年11月9日,程某及其舅舅分别向卧龙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兄弟二人连带赔偿各自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门窗修理费等10161元、8872.35元。2012年5月11日,卧龙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兄弟分别赔偿程某、程某舅舅6830元、4782.35元(扣除已支付的4000元)。王某兄弟二人不服,提起上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王某兄弟二人均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程某及其舅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3年多的执行过程中,承办干警先后数次到被执行人单位通知其履行,并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联系,做其思想工作,但王某兄弟仍拒不履行。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卧龙法院高新法庭2名执行干警到王某家中两次对其实施抓捕,均因执行力量薄弱未能形成围堵导致王某翻墙逃脱。
2016年11月19日,卧龙法院再掀执行风暴,组织全院4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三路亮剑17名“老赖”,终于将王某成功抓获。抓获后,王某继续和法院执行干警斗智斗勇,临出家门前把看起来空空的钱夹交给其妻子,执行干警眼疾手快,一把夺过钱夹,该钱夹里有5张银行卡。接着,王某被带回法院并依法办理了拘留手续。后经查询,其中4张以王某名字开户的卡里均没有钱,1张以其妻子名字开户的银行卡里有19440.11元余额。事情到此,王某见再无空隙可钻,当庭写下悔过书表示愿意支付程某的赔偿款,同时,王某担心法院会继续抓捕他的哥哥王某甲,表示愿意代为履行其哥哥对程某舅舅的赔偿义务,一次性支付程某、程某舅舅赔偿款13000元,两个执行案件同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映象网·在河南·看世界·用微信扫一扫关注“映象网南阳频道”公众号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