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当场被查获 获刑七年罚3000元

2016-11-17 16:3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周勤 薛超庆)  犯罪嫌疑人带着毒品与人交易时,被当场查获疑似冰毒21.3克。11月16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2月17日晚,祝某某(已判刑)与被告人侯某联系欲购买1500元冰毒(约三克),双方约好在湖北省襄樊市某大酒店门口交易。当晚20时许,侯某与其朋友刘某(另案处理)一起到达大酒店门口交易,并让朋友刘某帮忙拿着其钱包及一大袋冰毒,在交易过程中,侯某被当场抓获,其朋友逃跑。民警当场查获疑似冰毒21.3克。

  经检测,被查获毒品检出甲基苯丙胺。

  宛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某故意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认罪,涉案毒品没有流入社会,可以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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