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崇 郭亚海) 为把“百日执行风暴”活动推向深处,落实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0月26日在宛城区信用社召开的涉农信社民事案件集中执行动员会议精神,11月16日凌晨5时,镇平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分成两组冒着冷风奔赴事先部署好的五个执行战区。
一组干警经过1个多小时的艰难车程,来到了镇平县老庄镇张某的家门口。张某是一起金融借款案件的担保人。张某为其亲戚担保贷款,贷款到期后其亲戚不归还贷款,也不见了踪影。老庄信用社向镇平法院起诉后,镇平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承担还款责任,张某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王某、张某拒不履行还款责任。老庄信用社向镇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郭法官向张某送达了执行文书,但张某一直以没有用钱为由,拒不承担还款责任。面对执行人员的到来,张某试图逃跑,被执行人员及时制止,并将其带回了法院。经过郭法官长时间苦口婆心的劝解、释法,张某终于认识到,不是没有用借款就不承担责任,只要在借款合同上签名,为借款人提供担保,那就同样要承担还款责任。当天上午张某由其家属筹款31000元,全部履行了判决义务。
此次行动,镇平法院共带回16人,司法拘留2人,执行和解2件,执结涉农信社金融案件8件,执行标的款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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