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法院组织驾驶员教育培训 加强警车使用管理

2016-10-13 08:4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周勤 吴红军)为进一步加强公车和辅助人员管理,更好的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法院根据上级警车使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车辆使用管理补充规定》,对车辆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一是严格按照院《车辆管理规定》,警用车辆的使用仅限于执法办案使用,不得变更用途,不得私自用车。二是规定车辆派遣的具体要求,派出车辆一律要求使用派车单。三是院管车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发生违章违纪事故等,根据责任划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院纪检监察室和服务中心不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对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给予严肃处理。

  10月11日,宛城法院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全院驾驶员对制度进行了学习,主管领导对规定逐条传达并组织驾驶员开展讨论。通过加强驾驶员安全使用警车、廉洁自律、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增强驾驶员的责任感和遵守规定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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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