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周勤 薛超)一女子以假名字与他人谈婚论嫁,骗人现金、首饰、手机等共计价值8万多。8月5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份以来,被告人胡某某化称侯某某,以与被害人刘某谈婚论嫁为由,分多次骗走刘某现金70500元,以及用16682元现金购买的黄金首饰两个、手机两部、眼镜一副。共计87182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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