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常照军)做生意失败后,一心想东山再起,可没资金怎么办?在利益的驱使下,冒险伪造假房产证作抵押,诈骗十四万元。7月28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假房产证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并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被害人张某损失14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5日,做生意失败后,王某找到张某,谎称自己要东山再起,看中了一门赚钱的生意急需借款20万元,张某要求王某必须有财产抵押,王某即伪造了一处城中村改造安置意向书和社区居委会的证明,向张某抵押,从而骗取了张某的信任。张某在扣除手续费和利息等费用后通过网银转账给王某140000元,期限3个月。贷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催要钱款,王某至今未还。案发后赃款已被王某挥霍。
另查明,王某因犯盗窃罪,于2004年3月1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0年6月19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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