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 男子报复"情敌"获刑罚

2016-07-14 09:5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常照军)夫妻之间本应互谅互让,相互信任,杨某却无端怀疑妻子与同村男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冲动之下手持钢管将情敌头部打伤,结果不仅没了面子,还落得个赔偿获刑。7月8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怀疑妻子与同村邻居刘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心生怨恨。2015年8月30日下午18时许,被告人杨某在自己家门前修理拖拉机时,看到刘某骑摩托车从自家门前经过,即持修理用的空心钢管加力杆,将刘某头部打伤。经鉴定,刘某双侧额骨粉碎凹陷性骨折为轻伤一级,双侧鼻骨粉碎性骨折、鼻中隔骨折为轻伤二级,双侧上颌骨前壁骨折为轻伤二级,外伤后蛛网膜下腔出血未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为轻伤二级。当日,被告人杨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另查明,2016年1月5日,被告人杨某的妻子与被害人刘某之父达成民事赔偿协议,除去先期支付刘某的21000元外,再赔偿刘某各项物质损失50000元。被害方收到赔偿款后对被告人杨某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杨某家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陈丰元